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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到集团公司调研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作者:
2018-08-24

  党委工作处讯(祁春鹏) 8月24日上午,省人社厅调研督查组到集团公司调研督查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并组织召开座谈会。集团公司副总裁罗仙平,公司人力资源分管领导、股份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成朝阳参加。  

  座谈会上,成朝阳代表集团公司就公司基本情况、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管理方式、工资分配及相关制度建设、企业负责人薪酬兑现执行情况向调研督查组作汇报。汇报指出,西部矿业集团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企业工资总额决定及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年初预算、月度调整、年度决算的方式,实现公司对薪酬总额支出和调配的有效管控。公司按照“以效益提高为依据,以绩效提升为核心,向一线岗位、关键职位、核心人员、艰苦地区倾斜”的原则,不断完善薪酬总额能增能减机制,提高公司投入产出效率,使人工成本水平与企业发展战略和竞争力相适应,对薪酬总额实施宏观调控。

  调研督查组指出,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是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事关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与国有企业职工切身利益,是国企改革的重中之重。西部矿业集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国有企业效率为中心,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理,形成中长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罗仙平表示,西部矿业集团将深入学习研究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和青海省出台的相关指导性意见,深化公司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管理方式,完善内部工资分配管理及制度建设。继续推行工资总额预算、决算、日常调配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强化宏观工资总额管控机制。继续对公司现行薪酬管理体系、标准进行优化和调整,适应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改革的新常态和新要求。继续健全内部人才选用机制,对员工综合业务能力进行有效甄别和激励,实现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党委工作处、财务管理处、运营改善处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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